普通自然人受到侵權損害的,應當由侵權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是,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時發(fā)生意外傷害的,應當向用人單位要求賠償。那么,我可以向社會保障局要求工傷賠償嗎?接下來,我將為您詳細介紹這些細節(jié)。
用人單位應當賠償工傷,社保局不承擔賠償責任。
工傷賠償項目是什么
1、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
醫(y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
2、造成傷殘的賠償
醫(y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
3、造成死亡的賠償
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傷亡補助金、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
4、職工下落不明的情況
職工外出或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賠償項目,要分不同情況而定。職工沒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生活有困難的);職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喪葬費、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發(fā)生工傷賠償糾紛怎么處理
無論用人單位是否為其雇工繳納工傷保險費,只要勞動者發(fā)生工傷事故,首先應按照國務院的相關規(guī)定請求工傷保險賠償,不能直接對用人單位提起人身損害賠償?shù)拿袷略V訟,工傷保險責任的優(yōu)先適用原則,而對未參加工傷險的企業(yè)和用人單位,《人身損害賠償?shù)乃痉ń忉尅芬?guī)定,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勞動者發(fā)生工傷事故,也必須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guī)定處理,工傷職工有權享有工傷保險待遇,工傷保險待遇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fā)生爭議,應當首先向勞動申請仲裁。
申請仲裁不能解決的,受害人可以提出的訴訟請求:
1、請求工傷保險待遇和人身損害賠償,法院一般按工傷保險優(yōu)先適用原則進行判定。
2、請求工傷保險待遇,法院一般以《勞動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為依據(jù),予以判決。
3、請求人身損害賠償?shù)模瑧斠悦袷路煞ㄒ?guī)為依據(jù)作出判決。
因第三人過失致人身傷亡的,受害人主張工傷保險和人身傷害賠償可以在民法和勞動法中同時得到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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